今年8月,有市民向區住建局反映,稱杭州富陽錦安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為不符合二手房交易條件的鹿山街道江波街518號逸品春江美廬8號1506室提供經紀服務。經住建局進一步調查取證,查明該違法情況屬實。 根據《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區住建局于日前對當事人杭州富陽錦安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處以人民幣3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并取消其網上簽約資格;對公司房地產經紀人邵桂萍處以人民幣1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去年以來,富陽的房地產中介市場呈現出從未有過的熱鬧。然而,房產市場信息的不透明、虛假房源的泛濫、中介加價、高居不下的中介費、備受詬病的信譽及參差不齊的服務,讓老百姓依賴房產中介幫助交易的同時,也對這個行業怨聲載道。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窘境?老百姓的利益該如何維護?區住建局房管科相關負責人表示,接下去,富陽將重拳整治房地產中介違法違規行為。 市場亂象:為利所驅,不良中介哄抬房價、一房多價、簽訂“陰陽合同” 為了了解富陽房產中介市場實際情況,記者于日前專門做了一次走訪調查。 從走訪的幾家中介來看,表面上生意并沒有想象中火爆。走進門時,大多數業務員不是在玩手機,就是在打瞌睡。不過,當記者詢問房源后,大部分中介的問答是:最近房源太少了,這套房子剛剛賣掉…… 對此,一位業內人士表示,這是不少中介慣用的伎倆。“出于利益考慮,對于中介而言自然希望成交價格高一些,這樣所得的中介費用順理成章可以更高。因此,一些中介會暗示賣房者提價、催促購房者購房,甚至隱藏一些房源造成房源緊張的假象,這些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中介市場的量價。” 對于房地產中介的“套路”,很多購房者都深有體會。一位市民向記者表示,春節過后,自己微信朋友圈的房產中介們常常發布“要買就得盡快買,不然就該漲價了”之類的信息,每天都輪番轟炸,鬧得她心慌慌。 據悉,一些中介為了哄抬房價,通常是利用自身房源信息優勢,將房源牢牢鎖定到自己手中。還有一些中介甚至將房東房屋提前購買過來,然后自己再轉手加價賣掉來抬高房價。“就像錦安房地產經紀公司這個事例,就是中介利用自己的優勢購買到了一手房,然后又將這個還沒有房產證的房子轉賣給其他購房者,中間賺取差價或者好處費。” 除了哄抬房價,虛假房價、一房多價現象也有存在。“如果中介說‘房東剛剛把價格上提了’這類的話,不排除是在發布虛假房價的可能。”該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有時候,同一套房源,不同的中介,還會有不同的放盤價,而最低價和最高價的差價甚至可以達到數十萬元。”據悉,目前中介房源信息在中介圈內屬于共通信息,究其原因就是一個“利”字。大部分房東確實并不知情,但有少部分卻是得到了房東的許可。“多賺的那部分錢,中介會和房東按比例分配。” “陰陽合同”問題,走訪中,因為沒有涉及到成交環節,并沒有直接暴露出來。不過,市民王先生向記者反映了這樣的一件事:今年上半年,他看中了秋月小區一套住房,雙方談好的房屋成交價約為90萬元,并簽訂了居間合同。但是,當買賣雙方和中介公司依約前往房管部門準備辦理網簽手續時,中介安排的網簽價格卻是80萬元,過戶時也是按照80萬元這個價格繳納稅款。 “這種所謂的業內‘潛規則’,其實是通過報低價進行避稅,是一種偷逃稅款的違法犯罪行為。雙方或三方(包括中介)共同為了少交稅費簽訂的‘陰陽合同’等違規做法,都會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風險,到頭來傷及自身的利益。”業內人士建議購房者謹慎待之,“這樣行為,也加劇了二手房價的混亂,使得一些不良中介有機會在價格上做文章。” 此外,走訪中記者還發現,不少中介表示或者默認其手中有聯建房、一手房房源可以交易。按照有關規定,房產中介禁止為此類房產提供經紀服務。 亂象治理:重拳出擊,違法違規現象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供需關系,直接導致撮合交易成為利益拐點,引來更多人競相投身。截至目前,全區共有房產中介257家,主要集中分布于富春街道體育館路、西堤路、城西街和銀湖街道。其中,125家擁有營業執照和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132家僅有營業執照。“如果沒有房地產經濟機構備案證,也就不具備網上簽約資格,無法進行二手房交易。”區住建局房管科相關負責人說。“這257家是登記在冊,另外還有兩個證都沒有的,俗稱‘黑中介’,比如依靠微信進行二手房交易的所謂“經理人”,具體數字很難統計。” 下一步,為了規范中介市場,區住建局將對中介亂象從多個方面予以整頓,包括規范中介機構房源信息發布、全面推進房地產轉讓合同網簽、切實加強房地產交易資金監管、強化對房地產中介機構的備案管理、加強中介機構從業人員管理等。 以規范房源信息發布為例,中介機構在房源信息發布前要經委托人書面同意后才可以發布;中介機構要編制統一的房屋狀況說明書,標明房屋的基本狀況、水暖氣配套情況、權屬狀況、掛牌價格或租金、物業費等內容;已經完成交易的,應當及時從網站、門店上撤除房源信息。 據悉,對房地產中介的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視情節輕重,依法給予責令限期整改、暫停網簽、處以罰款等行政處罰;對情節嚴重的,要在整改期內暫停中介機構所有門店的業務辦理。在此基礎上,還會將違法違規的中介機構公開曝光,列入嚴重失信企業“黑名單”,性質惡劣的堅決依法清出市場。構成犯罪的,移送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手房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約定好細節問題,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嚴格明確違約責任,尤其是意向金的交付、上家戶口的遷出、過戶期限的明確等等。還要認真閱讀中介提供的格式合同,避免誤簽‘霸王條款’。”該負責人還表示,老百姓最要提防的就是僅通過微信、網絡等渠道發布房源信息的“黑中介”,這些中介毫無資質可言,一旦發生糾紛老百姓自身的權益很難得到保障。“中介公司的大量出現,導致行業競爭壓力增大。而部分中介和從業人員唯利是圖、見利忘義的行為,又擾亂了中介市場,導致各類矛盾糾紛增多。” 業內人士同時表示,“黑中介”提供中介服務的行為不規范,缺乏一定的法律意識和職業道德素養,這些都不利于房產中介市場的健康發展,也將對買賣雙方產生嚴重影響。 “我們建議市民在選購二手房時,務必選擇正規資質的二手房中介。另外,還需特別提醒的是,交易過程中一定要注意保留相關證據。”據悉,錦安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事件能夠在短時間內查明,得益于取證到位。 新聞鏈接 碰到這三種情況 可到區住建局房管科反映 房產中介,顧名思義:為房產買賣雙方達成銷售和購買而建立的一個平臺機構,并有為買賣雙方保證安全交易的義務。主要業務流程為:房客源開發、房客源登記,信息回訪反饋,帶看房源、三方談判、簽約、過戶貸款、物業交割等等。其中一個又一個陷阱讓不少購房者和租房者防不勝防。 虛假宣傳,炒樓花:某些中介向客戶介紹時候,宣稱有的房源可做一手房,有內部房號出售,此類行為都屬于法律禁止行為,各房地產開發公司也都明令禁止,但仍有部分人員受利益驅使、以身試法。一旦查實,將對房產中介和房地產公司進行嚴厲處罰。 私拉網簽合同、鎖定房源:張先生想將自己房屋出售,分別委托不同房產中介公司,出售自己的房源,有幾家房產中介公司帶客戶看房。最后張先生與甲房產中介介紹的客戶成交房源,在網簽合同時發現,房源信息已被乙房產中介發起網簽流程,房源被鎖定,導致甲房產中介無法正常進行網簽。經了解,乙房產中介認為其多次帶客戶看該房,但最后該客戶與張先生在甲房產中介達成成交意向,認為存在“跳單”行為。但甲房產中介也曾帶該客戶看過張先生房源,最后張先生認可甲房產產中介的服務。對乙房產中介未取得張先生許可,私發起網簽流程的行為,要求限期整改,并暫停網簽資格等。 違規代理“期房”、“聯建房”:一些中介公司看到“期房”、“聯建房”購買市場有利可圖,為其房屋提供經紀服務。因此類房屋涉及諸多不可控因素,風險極大,無法保障交易雙方的利益,對提供此類經紀服務的中介公司將嚴厲打擊。 如果您在交易中碰到上述情況等違法違規行為,可到區住建局房管科反映。 (記者李宇雯通訊員陳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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